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6万元(人民币)+营业额提成
4.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作经营服务商每年向采购人支付便利店合作经营的管理服务费用6万元+营业额提成。(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 现场勘察说明。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投标人现场勘查时,应充分了解现场情况。现场勘察结束后,应对甲方提出的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如有异议请及时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2. 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
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招标采购项目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进行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勘察,并认同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
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 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大学北校区奥都科技开发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院内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院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 称:内蒙古大学奥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院内
联系方式:马老师 0471-4992411
附: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内蒙古大学奥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2日
(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1、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或书面质疑,以避免投标无效。
2、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条款以招标文件为准。
3、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影响公正评标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招标联系人质疑、指出。
4、有恶意串标、提供虚假材料、中标后不按要求履约等行为的供应商将纳入内蒙古大学奥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三年之内不能参加学校任何招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将向自治区采购中心投诉。
5、本次招标活动细则由内蒙古大学奥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下列内容及顺序编写、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第五部分。请投标人准确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设备材料清单及投标报价明细表
4、产品质保及服务承诺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企业相关业绩
7、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性能规划和结构的详细描述,可提供产品彩页;产品制造、安装、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与封装
1、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并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当两份文件不一致时,以单独封装的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密封完好,并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与投标人一致的有效印章;密封袋上应注明⑴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⑵投标人的名称;⑶“开标前不得开封”字样。
4、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应列出目录并逐页标注页码。
5、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方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总价。
2、报价单位需进行全部报价,最高价不作为中标保证(在密封的文件上注明所投项目)。
按照每年的管理服务费用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管理费用不低于6万元+营业额提成,比例投标方自行确定。
3、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或后备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后15个工作日之内向招标人缴纳3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经甲方认定无异常情况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招标方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凭招标方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前往招标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1、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经过资格审查,应有三家(含)以上合格投标人。
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3、评分规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投标报价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30。 报价要求:总价=管理服务费6万元+营业额提成。 | 30 |
2 | 服务方案 及承诺 (50分) |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总体服务设想、服务方案中对于本项目的经营定位与经营理念等进行综合评分,定位精准、理念贴切得10分,定位较精准、理念满足要求得7分,定位、理念一般得3分,无则不得分。 | 10 |
根据投标文件设置的人员配备、岗位及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各类规章制度及日常管理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明确、界面划分清晰得10分,方案较明确、界面划分较清晰得7分,方案、界面划分一般得3分,无则不得分。 | 10 | ||
根据投标文件的服务特色及创新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特色鲜明、创新措施强得10分,特色分明、创新措施较强得7分,特色、创新措施一般得3分,无则不得分。 | 10 | ||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及临时接待等服务保障方案、应急处理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善、及时性强得10分,方案较完善、及时性一般得7分,方案、时间较差得3分,无则不得分。 | 10 | ||
根据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何提高产品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如何服从采购方管理以及中标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责任等综合评审。承诺全面且完善得10分,承诺较全面得7分,承诺一般得3分,无则不得分。 | 10 | ||
3 | 业绩 (20分) | 1、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载明的有效期为准)以来经营的超市案例,每个案例得3分,最多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7月1日在合同期内得到校方或管理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等荣誉得5分。(提供获奖的相关合同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 20 |
履约保证金:3万元,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财务缴纳保证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后且交接顺利完成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该款项。
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6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项中任意一项不响应;
2、开标一览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信息不全或未盖公章或未手写签名;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报价、技术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
5、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年度固定管理费用、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交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持交款凭证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以后,方可领取经营房屋钥匙。
3、如果在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或者故意拖延导致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无故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违约供应商名单”,三年之内不能参加招标人任何招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将向自治区采购中心投诉。招标人有权通知得分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补进中标并与其签订合同。
(1)管理费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固定管理费,每月5日前根据上月营业额缴纳营业额提成。
(2)水电费: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的单价按实际使用收取。
内蒙古大学北校区便利店地点位于学生公寓五号楼北侧,面积约为162平方米。
1.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和接受学校考核,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必须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商,自觉接受招标单位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及价格商品等进行的监督、检查。不得销售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不得制作主副食,不得超过校区周边超市同等产品价格。
2. 投标人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工商、物价、税收、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必须在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后方可以进行经营活动;必须在学校指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学校商户管理办法,按照学校规定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或备用融合支付系统)和设备进行交易结算。
4. 按合同约定的办法、用途及性质使用校方指定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设备、设施由投标人自行配置。若装修,则装修方案须经校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投标人的装修即与投标人无关,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5. 室内的水电管线、灯具、插座、开关、龙头阀门、门窗玻璃、墙面等交由投标人使用的设施设备均由投标人负责维修。投标人独立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独立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 投标人营业时间必须获得学校认可。
8.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 有在本校不良经营记录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0. 投标人对超市原有商品有义务按原进价接收(招标人提供清单);有义务配合学校重大活动销售印有学校标记的相关文化产品。
11. 销售的所有商品应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销售的所有商品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标有“QS”标志,不得损害师生的身心健康。
12. 履约保证金3万元,中标单位应在校方规定时间内,向财务缴纳保证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后且交接顺利完成后1个月内招标人无息退还该款项。
13. 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费用:
(1)管理费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全年费用。
(2)水电费: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的单价按实际使用收取。
14. 投标报价的说明:
按要求一次性报出支付给公司费用,除此以外的其他一切投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15.管理与考核:
公司根据学校要求对便利店合作经营方进行管理与考核,服务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无不良经营记录,可优先续签合同。合同内有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招标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并要求经营方在规定时间内无偿退场。
崇尚科学 以人为本 合作共赢
内蒙古大学奥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86 0471-4992411
传 真:+86 0471-4992411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留学生公寓B座416室